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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四章 保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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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十八骑大破贼军,苏州官员士绅百姓一时将丁云毅惊为天人!

邓牧之也是暗自后怕,幸亏自己没有先跑,要不然这么多年辛苦经营下来的形象可全都毁了。眼看着丁云毅得胜回城,带着一众官员士绅带到城门口迎接,一见到丁云毅便长长一揖:“参戎以二百骑破敌五千,古往今来,闻所未闻。虽孙武、穰苴复生已不如也。苏州得保,全赖参戎之功,请受邓某一拜!”

丁云毅赶紧跳下马来:“不过侥幸,若无苏州军民作战,怕也取不得这样胜利。”

谁都知道丁云毅这是谦逊,这场杀,苏州军民可没有出什么力。不过见这位参戎既能打仗,又是如此谦虚,不禁人人欣喜,只觉得丁云毅平易近人。

邓牧之让白宁成去打扫战场,点押俘虏,白游击打仗贪生怕死,可要做这些事情最是得心应手。

邓牧之又让手下安排丁云毅的骑兵却休息吃饭,自己和一众官员士绅则陪着丁云毅和皇甫云杰、侯鲁这些骑兵将领来到苏州最大的酒楼里为其设宴庆功。

侯鲁虽然只有十九岁,但从临泉开始,一仗一仗的也升到了外委把总位置。虽然是个九品小官,但也可以管着丁云毅当日当的巡检了,也就是在战场上升官最快,太平时节,无权无势的非得熬上几年才可。

酒宴中,邓牧之对丁云毅又是好一阵吹捧。忽然话锋一转:“诸位,丁参戎此次奋战保全了我苏州,助饷总是少不了的,诸位已经凑齐送到本官那里,参戎大人请千万不要客气。”

他这话说的滴水不漏。

十万两银子虽然是个很大数目,但全苏州的那么多士绅、商人每人拿出一部分来,要想凑齐也不困难。这些银子在当日便送到了邓牧之的官邸中。

邓牧之抢先一说“助饷”,免得别人提起,十万两银子他是不会一个人全部吞掉的。总要分出个三五万两来给丁云毅掩盖真相。他又没有说出银子具体数目,旁人也没有注意。再加上他又有“清官”美名,家里又是世代大儒。人人信服,谁会怀疑他能贪污银子?

只要等到丁云毅离开苏州,想着办法今日后不再让一众士绅商人和丁云毅相见,谈起此事,丁云毅一旦离开了这里,台湾、苏州二地相距遥远,这事便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了。

这些个士绅商人,也包括丁云毅在内,哪里想到邓牧之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事,要论动这脑筋。这些人和邓牧之差得远了。

丁云毅也知道,自己是“外军”,外军帮着本地守城,打退敌人之后,本地人拿出一笔银子来感谢叫做“助饷”。本是习以为常的事情,当时也没有客气。

邓牧之知道言多必失,立刻把话题再度转移:“可是一点银子如何能表达我苏州谢意?本官想来想去,只有一个办法。丁参戎一心报效朝廷,至今尚未娶亲。本府有个亲生妹妹,今年已经十八岁了。居然还待字闺中。不是我的妹妹模样长得丑没有人要,相反我妹怜玉长相端庄,知书达理,今为感谢丁参戎保我苏州,邓某愿以我妹献与参戎为妻,侍奉参戎左右,还请参戎笑纳!”

丁云毅整个人都傻了。

自己怕是听错了吧。邓牧之把亲生妹妹给自己当媳妇吗?

酒楼里也是一片窃窃私语,这事情邓府尊宣布得太突然了,根本让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。

边上有个叫曹延涣的是当地有名的大儒,和邓牧之的父亲也是好友,知道邓家的事情,当时把邓牧之拉了下来:“汛柳,你可需要想清楚了,你父早已将怜玉许配给了常熟吕家,吕家虽然败落,但其子吕燕韩仍在,万一将来吕燕韩来迎娶怜玉,不免于你邓家名声有污,恕我直言,这事需得谨慎考虑才可。”

“五梅先生,我如何不知其中利害?”邓牧之装模作样的擦了一下眼睛:“去年我就得到噩耗,吕燕韩身染重病,已经不幸去了。我怕我妹悲恸,故此一直隐瞒。哎,可怜那吕燕韩,我原本还想资助他一笔银子,让他也可安心读书,将来博取个功名回来娶了怜玉。”

“可怜,可怜。”曹延涣也是连声叹息:“还好两人未曾成亲,否则烈女不事二夫,如此事情还可操办,只是怜玉可曾愿意?”

“愿意,当然愿意。”邓牧之接口道:“丁参戎不世之英雄,怜玉许配给她,也是她的福气。只是这事还请五梅先生斡旋。”

曹延涣点了点头,丁云毅虽然是个武将,和自己这些读书人格格不入,但大明多出读书人出身的儒将,丁云毅的父亲又是有名的丁远肇,想来学问也不会差的。再加上丁云毅得到圣宠,自己若能促成这件婚事,非但会让丁家、邓家都感谢自己,而且说不定远在京城的圣上知道了,也会对自己另眼相看。

想到这,站了起来,让一众人安静下来:“本来这事应该私下找媒人去说和的,在此等场所议论婚事,不符合我等身份,有辱斯文,可是丁参戎才救了苏州,是我苏州的大恩人,便是斯文扫地的事情也说不得得做上一次了。”

酒楼里一阵笑声,苏州文气风流,前后沈白石,后有唐伯虎,皆是才情出众,风流倜傥之辈,如今在这说媒,用上“斯文扫地”几个也是玩笑之语。

待到笑声收住,曹延涣又说道:“邓家乃是圣上亲封的‘满门读书人,一家三学士’,丁家久在朝廷为官,乃是朝廷股肱,门当户对。我倚老卖老,那是看着邓府尊兄妹长大的,他的那个妹妹怜玉。知书达理,大家闺秀。丁参戎虽然投笔从戎,但本朝如谭子理、戚南塘者,皆出读书人出身的儒将,丁家文风浓厚,丁参戎想来也是出口成章,非一般粗鄙武将可比。因此怜玉和丁参戎最是般配。曹延涣今日情愿拉下老脸。为这二人做个大媒,不知诸位意下如何?”

他做媒也是有趣,不去问当事人。却去问旁的丝毫不相干的人,这一问,顿时满堂喝彩。

曹延涣见促成一桩好事。大是得意,转向了丁云毅道:“丁参戎以为如何?”

丁云毅目瞪口呆,这算是怎么一回事情?结婚的是自己,到现在才来问?再说那个什么怜玉长得什么样子?究竟和他们说的是不是一样的?自己可半点也不知道。

这些都是什么人啊,流寇才败,居然为自己的婚事操起心来了?

不过这个时候的丁云毅,已不是才来这个时代时候的那个冲动少年了。他忽然就想起了自己姐夫叶原先的话来。

自己早晚是要娶妻的,而要娶正房,必然要门当户对才可。这不但是社会风气使然,更加重要的是。一个门当户对的家庭,能够给予自己最大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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